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是驾驶员却在肇事后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逃逸的驾驶员很快被交警部门锁定,为此也付出了吊销驾驶证的代价。
2020年12月10日7时20分许,王某全驾驶皖A7A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长丰县双凤区阜阳北路与金川路交口,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孙某淑驾驶的皖AEU5**号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两车受损,孙某淑受轻伤。事故发生后,王某全逃逸。随后,办案民警口头传唤王某全到长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北城中队接受询问。
经查,王某全持C1型驾照驾驶皖A7A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违反交通信号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造成财产损失,所幸伤者已无大碍。
在该案中,王某全因逃逸、驾驶报废车辆、准驾车型不符、闯红灯四项交通违法行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处罚一千八百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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