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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管理办法》

南通市崇川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管理办法》
2021年01月25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近期,为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激励技术创新,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区域内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开展专利助推产业创新发展和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创建活动,依据江苏省《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和《南通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指导意见》,崇川区在整合原崇川、原港闸相关奖励政策的基础上,重新制定出台了《崇川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管理办法》。本办法从2020年12月11日起实行,原崇川政办发[2020]7号和原港闸政办[2020]0031号同时停止执行。

   本办法从资助奖励对象和标准、知识产权项目、资金安排和审核拨付、资金管理及监管等方面对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该办法的执行,将进一步推进和激励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工作,为市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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