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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被骗25万元 起诉要钱为何被驳回?法官:骗钱者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买房被骗25万元 起诉要钱为何被驳回?法官:骗钱者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1年01月27日 10:45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兰州晚报讯 近日,一对夫妻急匆匆来到西固法院,称他们在买房时被别人骗了25万元,希望法院替他们主持公道要回钱款。法官了解案情后发现,这绝非简单的购房纠纷,而涉嫌合同诈骗。1月26日,记者获悉,法官驳回原告诉求,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小夫妻着急买房受骗 25万元没了

  2020年9月,来兰务工3年的王某夫妻准备在西固某小区购买一套房子,遂在小区内张贴了求购信息。同在小区居住的张大妈主动与王某夫妻联系,称她和老伴准备将目前居住的房子出售,两家人一拍即合,双方约定了看房时间。

  上门看房后,王某夫妻当即决定购房,因为张大妈的这套房子无论面积、结构、楼层都非常符合二人的心意。王某夫妻知道房子属于张大妈与老伴的共同财产,便提出要见见张大妈的老伴。张大妈表示,老伴在外地没法赶来,家中大小事都是她说了算,不会有什么问题。急于购房且法律意识淡薄的王某夫妻就这样信了张大妈的话,双方当场拟定了一份购房合同,王某夫妻在合同上签字确认。

  按照合同约定,王某夫妻须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张大妈支付一半的购房款25万元,张大妈在收到购房款后的一个月内搬离房屋。王某夫妻东拼西凑终于筹齐了25万元房款,并按时交给了张大妈。可就在他们一心盼着搬进新家时,张大妈却一再拖延交房时间。

  2020年11月,王某夫妻主动来到张大妈家中询问原因。张大妈见到他们面露难色,说不出个所以然。此时,从里屋走出一男子,他就是李大爷,也是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人。李大爷说,自己与张大妈没有夫妻关系,只是暂时居住在一起,张大妈在卖房之前并没有征得他的同意,他本人也从来没有卖房的打算。

  一旁的张大妈连忙向王某夫妻认错,并亲笔写下保证书,承诺一个月之内将之前收取的25万元购房款全额返还。王某夫妻虽然失望,但还是选择了相信张大妈。可一个月后张大妈再次食言,王某夫妻忍无可忍,决定将张大妈诉至法院。

  法官审案发现端倪 此事涉嫌合同诈骗

  办案法官多方调取证据,查明原告夫妻所述全部属实。办案法官认为,张大妈与李大爷并无夫妻关系,其在明知自己无权处分的情况下擅自将李大爷所有房屋转卖他人,并已实际收取25万元购房款,加之事件败露后,张大妈未积极退还收取款项,该行为已涉嫌合同诈骗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据此,办案法官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

  目前,张大妈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续发展本报将及时跟进。办案法官借此提醒各位有购房意愿的群众,买房前请务必核实房屋权属信息及卖房人的身份信息,不要因一时疏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许沛洁

  【来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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