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声辞旧岁,烟花纷纷迎新年”,随着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了销售旺季,但部分商铺在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无安全存放设备的情况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存在较大公共安全隐患。
近日,塔城派出所在排查辖区商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的过程中,查处一起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案件,经审讯,违法行为人对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塔城派出所依法收缴烟花19箱、炮仗300余卷,行政拘留1人,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的秩序,及时消除了一起公共安全隐患。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品,稍有不慎便会引起燃烧和爆炸,甚至造成重大事故。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维西公安
【来源:迪庆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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