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举行民商事业务学习会
1月29日,市中院举行民商事业务学习会,组织民商事员额法官、法官助理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永祯,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建军、王笑声出席会议。
会上,民二庭法官赵亮、民二庭庭长刘开甲分别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进行了解读,详细阐述了相关法律条文的条文主旨、背景依据、审判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田永祯副院长指出,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民法典》已经实施,大量司法解释出台,各位员额法官要带头学好用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步、学深一步;二是近期要召开法官专业会议,重点解决审判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指导意见,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
供稿:民二庭
编辑:文雨
【来源:张家口市法院】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