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公布实施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县群众积极配合支持下,于2020年10月1日前全面退出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业态。
当前,“两节”“两会”即将来临,按照《太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并安办发〔2021〕2号)要求,县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到2021年3月15日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月4日,由太原市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阳曲县应急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我县原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原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检查,本次检查未发现有非法经营、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
检查组指出,阳曲县要继续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增强群众自觉守法意识,营造“打非”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阳曲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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