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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申请行政复议者感受公平正义

让申请行政复议者感受公平正义
2021年02月19日 07:17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让申请行政复议者感受公平正义

  ——乌市司法局创新工作机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兴安日报记者 王敏

   申请行政复议,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乌兰浩特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负责人介绍,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服或认为此行为侵害了其合法利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为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创新工作机制,行政复议案件全部采用听证审理,听取老百姓的诉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2020年12月29日,乌市司法局在乌市社会治理指挥服务中心行政复议庭内,公开审理了孙某不服乌市公安局2020年8月14日做出的行政处罚一案。

   孙某与季某为邻居,2020年7月18日,孙某与季某发生口角,孙某将季某和季某母亲潘某打伤,季某拨打110报警。乌市公安局依法对孙某、季某、潘某进行调查询问,并出示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孙某、季某、潘某签字确认,孙某的行为导致季某、潘某受伤。2020年8月14日,乌市公安局对孙某进行处罚,明确告知孙某可以提出陈述和申辩,孙某拒绝在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上签字,且未提出陈述和申辩。2020年9月27日,乌市公安局给予孙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于当日向孙某送达该决定,孙某拒绝签字。2020年11月25日,孙某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物证、询问笔录等证据可以证明孙某殴打季某、潘某的违法事实。告知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可以证明乌市公安局做出该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乌市公安局做出该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为此,乌市公安局对孙某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维持乌市公安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此次审理在复议机关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涉案具体行政事项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举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充分发表质证意见,进一步明晰了争议焦点,有效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效果。

   近年来,乌市行政复议案件逐年增多,行政复议的优势凸显,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做到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受理、全部听证审理,2019年以来,乌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件,全部受理并办结。如今,乌市行政复议案件全部采用听证审理,从审理机制上努力排除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不利因素,保证了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消除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不公开、不透明的疑虑,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提升办案质量,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乌市司法局不断充实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挥法律人才库资源优势,聘请精通法律事务的法学专家、执业律师和具有复议资格的行政机关业务骨干担任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非常任委员,确保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专业化、多元化和社会化,有效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公信力。同时,乌市司法局有针对性地组织行政复议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审判、开展案件研讨交流,加强专职办案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办案人员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确保案件审理的质量,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兴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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