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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不文明的投喂行为关进法制的“笼子”

把不文明的投喂行为关进法制的“笼子”
2021年02月22日 18:45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近日,山东潍坊一段动物园游客“缚鸡钓虎”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起广泛热议。

  视频画面中游客用绳捆绑着活鸡,用钓鱼的方式诱导老虎扑食,老虎高高跃起,又重重摔在地上。对此,动物园回应,没有用鸡钓老虎的项目,是游客自己带的鸡,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制止了。目前,园区采取了整改措施,禁止任何人带活物投喂老虎。

图片源自网络

  事实上,“钓虎”并非个例。此前,云南野生动物园出现以收费为目的的“钓虎”项目,备受关注。虽然满足游客与动物互动的需求,可以提升游客游园体验,增加动物园收益,但部分游客不文明的“投喂行为”不仅给动物带来了一定的伤害,而且给动物园带来了许多监管难题。

  “动物园鹈鹕被喂带签烤肠,险遭胃穿孔”“西湖鸳鸯因过度投喂被撑死”“动物园骆驼被喂干燥剂”“动物园大象误吞游客投喂的塑料袋”……虽然很多动物园都有“禁止投喂动物”的提示标识,可是一些游客不文明的投喂行为依然存在。

  游客投喂动物,大多出于“好玩”心理,非故意伤害动物,并未考虑动物误食后引起的不良反应甚至健康损害。这种现象说明部分游客文明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出动物园在“禁止投喂”的管理效力方面存在缺陷。在劝阻游客投喂上,许多动物园设置“禁止投喂动物宣传牌”“投喂食品自弃箱”“投喂动物区”;设立“不文明管控专席”管控不文明投喂行为;组织文明引导员、社会志愿者、保安、饲养员、保洁员等加强巡查力度;设置“游客入园黑名单”等等。但动物园“无权处罚,只能加强管理”,相对于法律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监管处罚效力,现有的动物园的管理举措,难以起到强力有效的警示规范作用。

图片源自网络

  游客不文明投喂动物行为屡禁不止的症结在于,当前我国法律中缺乏完善的动物保障的制度,尤其在动物园管理的立法层面缺乏系统的法律规定,对“投喂动物”等行为还缺乏具体的处罚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的立法规定,为探索完善保护动物,处罚游客不文明投喂行为等法律法规提供了很多借鉴经验。《北京市公园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游人游览公园禁止恐吓、投打、伤害动物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制止追逐、惊扰、随意投食、引诱拍摄、制造高分贝噪声、闪烁射灯等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动物园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动监管权责,加强文明游园的宣传和督导,把不文明的投喂行为关进法制的“笼子”,使动物园管理处罚有法可依、执法正当,才能减少不文明的投喂动物行为。

  作者:张永超

  【来源:中国城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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