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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离婚后砍伤前妻,法院判了!!

以案说法|离婚后砍伤前妻,法院判了!!
2021年02月23日 22:02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婚内长期争吵,感情不和!

  离婚后

  男子继续和前妻同居

  使用家庭暴力

  将前妻砍伤成轻伤

  这样做,

  会有什么后果你知道吗?

  近日,

  古蔺县法院审理了一起

  因砍伤前妻而触犯刑法的案件,

  被告人兰某某

  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了解

  被告人兰某某和被害人代某某原系夫妻,

  两人婚后生育四个孩子,

  因长期争吵,

  感情不和,

  两人于2015年10月离婚。

  离婚后,

  男方仍旧和女方长期居住在一起。

  2020年7月5日8时许,

  被告人兰某某在古蔺县石宝镇代某某家,

  因琐事在客厅与被害人代某某(兰某某前妻)

  发生言语冲突、抓扯,抓扯至厨房门前时,

  兰某某捡起菜刀将代某某颈部、右肩和背部砍伤,

  兰某某随即送代某某到医院治疗。

  经鉴定,代某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兰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致一人轻伤,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应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兰某某

  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

  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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