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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院破产审判合议庭成功召开首例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

连云港中院破产审判合议庭成功召开首例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
2021年02月24日 19:05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2021年2月22日上午,连云港中院顺利召开连云港西湾置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通报了基本案情、审查债权人资格、审议管理人工作。本次会议系连云港中院成立破产审判合议庭后的首例企业破产债权人会议,既宣告了市中院破产审判合议庭进入实体化运行,也标志着我市破产审判工作进入快速发展的新征程。

  连云港西湾置业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由台港澳与境内合资设立并经市级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从事商品房开发和物业管理服务。该公司已开发西湾锦城一、二期房地产项目,后因规划调整,其名下土地于2014年被禁止开发,但就土地收回事宜至今未能妥善处理。经债权人申报,破产管理人初步审查,该公司目前尚欠数亿元的巨额债务未能偿还。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经审查,连云港中院认为该公司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该公司亦称其已具备破产条件,连云港中院遂裁定受理对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依法指定管理人。

  经债权人会议决定,该公司继续营业,并有多名债权人口头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市中院将根据债权人会后提交的书面重整申请书及重整可行性报告,依法作出处理。下一步,市中院将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借助社会中介力量,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力争重整成功。并以此为契机,以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为方向,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府院联动,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改革、开创“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境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图片| 方帅

  编辑 | 张晓晓

  供稿 | 民二庭

  【来源: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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