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接群众投诉举报,
称其在南坝一药店购买某品牌药膏,
购买价格对比发现,
与其他药店同一药品价格相差太大。
接到群众举报后,宣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核查,发现被投诉药店确实存在药品价格虚高现象。鉴于消费者投诉药品价格为非政府定价范围,经现场调解,商家退还70元消费款,消费者表示接受。
随后,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到被投诉药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部分药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现象,该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目前正立案调查中。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在消费过程中,若发现商家销售商品价格方面存在违法现象,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达州晚报
责任编辑:李春学
【来源:达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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