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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速递』赤峰市发布通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信息速递』赤峰市发布通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1年02月25日 18:4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2月22日,赤峰市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心城区及各旗县区政府所在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

  一、赤峰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至规划中环东路(清河路—卫星路),西至规划中环西路(大板路),南至铁南大街,北至规划中环北路(查干沐沦大街—规划二街)。

  二、其他旗县区政府所在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由属地政府于2021年2月24日前依法划定,并自划定之日起立即执行。

  三、法律法规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点放孔明灯。

  禁放时间:

  中心城区、元宝山区平庄镇、宁城县天义镇禁放区内禁放时间为:每年的除夕至农历二月初二全天;其他旗县禁放区内禁放时间由当地政府自行确定;禁放时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均不得燃放,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在禁放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点放孔明灯的行为,市民要踊跃举报,公安部门要及时进行查处。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信源:(活力赤峰)

  【来源:赤峰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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