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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女子买到假货牵出造假店主

丹阳女子买到假货牵出造假店主
2021年02月28日 00:02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金山网讯  由丹阳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近日一审宣判。假冒国际知名品牌商标的莫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90后小伙莫某在广州经营一家化妆品公司,先后开了两家网店,专门销售自己注册品牌的指甲油和美甲工具等。一天,一位客户找上莫某,让他帮忙定制印有某国际知名品牌“A”牌商标的指甲油。简单来说,就是按照客户发来的商标模板做好商标,然后将这些假商标贴到莫某所销售的指甲油产品上。

  受到启发的莫某经过查询,发现“A”牌在国内没有商标注册,也不销售相关产品,但非常畅销,这顿时吸引了莫某。起初,莫某想在国内注册此商标,并找了代理公司帮忙,但在国内无法注册。他索性决定自己搞。

  2015年,他开启了假冒注册商标的行动。第一步,他在网上找了一家印刷店,明确印制的材料、尺寸、数量等要求,同时和原先合作的指甲油原料生产商保持联系。第二步,在自己租赁的经营场所内,将指甲油原料灌装到自己购买的指甲油瓶子中,贴上带有“A”牌商标的贴纸。

  就这样,一瓶瓶国际知名品牌指甲油便诞生了。他将这些小作坊出品指甲油通过网店批发、零售。从2015年到2019年,莫某的生意经营得顺风顺水。

  2019年,丹阳的王女士使用了指甲油之后,发现指甲发黄,认为是产品质量问题而报了警。同年12月,远在广州的莫某被抓获。现场查获“A”牌商标标识2.3万个、尚未销售的贴标指甲油241瓶等。

  归案后,莫某供述,经营期间,他共定制了六万余个“A”牌标识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合计59万余元,获利10万余元。

  承办检察官认为,莫某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丹阳市检察院依法对莫某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许娇娇 朱美娜)

  【来源:金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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