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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武县总工会关于拒绝驾乘“三小车辆” 争做守法文明公民的倡议书

成武县总工会关于拒绝驾乘“三小车辆” 争做守法文明公民的倡议书
2021年03月02日 12:1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成武县总工会关于拒绝驾乘“三小车辆” 争做守法文明公民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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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大职工和工会会员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巩固我县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的成果,解决在城市道路交通方面“三小车辆”在城区道路上肆意穿行,随意转弯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问题,规范交通秩序和城市管理秩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居民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8〕24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确定从2021年3月16日起限行。

  ●请您注意

  限行车辆:机动三轮车(摩托三轮车、农用三轮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具备依法登记上牌条件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三小车辆”依法禁限行。

  禁限行区域:东至千佛山路(含),西至迎宾大道(含),南至砀定路(老南外环)(不含),北至滨湖大道(含)。

  禁限行时间:自3月1日起,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带头停止驾乘“三小车辆”;3月16日起在城区开始全面实施。

  在此我们向全县职工和工会会员们发出倡议,积极参与成武文明交通建设,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三小车辆”禁行工作,争做守法文明市民。

  做“三小车辆”禁行的践行者

  希望广大职工、工本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三小车辆”禁行规定,自觉抵制“三小车辆”,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三小车辆”,并积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非法(组装,改装)生产、销售电动三轮、四轮车的行为,以实际行动为打造畅通、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做“三小车辆”禁行的监督者

  创建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秩序需要全民共同参与、共建共享,为了您及家人的平安出行,真诚希望您理解、支持、配合“三小车辆”禁行工作,并敢于向身边违反禁行规定的行为说“不”。各级工会组织、工会干部,要主动担负行业和系统内部的监督职责,引导本单位、企业职工、会员自觉遵守“三小车辆”禁行规定,对未处理自有“三小车辆”的及时进行提示,对违反禁行规定的坚决予以劝阻和制止。

  做“三小车辆”禁行的宣传者

  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三小车辆”禁行人人有责。希望广大职工、工会会员争做“三小车辆”禁行的宣传者,向亲朋好友宣传“三小车辆”对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危害,宣传交通法规和文明出行理念,引导他们自觉遵守文明交通规范,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 我们的力量

  广大职工、工会会员朋友们,交通安全系万家,幸福连着你我他。为了您的出行安全和家庭幸福,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做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做交通安全的守护者,做幸福成武、平安成武的建设者,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贡献自已的一份力量!

  WINTER

  编辑:赵亚茹

  审核: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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