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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征地补偿款利息,后悔莫及吞“苦果”

侵吞征地补偿款利息,后悔莫及吞“苦果”
2021年03月02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平安玉林网陆川讯(通讯员 闭会营 陈园)近日,陆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村生产队长伙同村民代表侵吞征地补偿款利息的职务侵占案,目前抓获涉案人员4人,切实维护了该大队村民的合法权益。

  2021年2月19日,经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反映:2011年陆川县温泉镇温泉村某队有两块土地被陆川县土地开发收购储备中心征收,当时村生产队队长陈某成及村民代表黎某伟、陈某权、陈某林、宁某光等5人负责配合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累计收到两块土地补偿款大约330万元,这笔钱一直存在生长队长陈某成名下,至今没有分配给对应的村民。

  接到报案后,经侦大队领导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冯国作出指示:“非法侵占到老百姓利益的,我们公安机关一定要彻查清楚,给老百姓一个说法,给村民一个交代……”根据冯国的指示要求,经侦大队全体人员团结一心,快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2011年温泉镇温泉村某队被征收的两块地累计获得土地补偿款大约330万元人民币。由于当时无法开设集体账户,经过陈某成、黎某伟、陈某权、陈某林、宁某光5人商量,决定将这笔钱存在村生长队长陈某成名下,由其5人共同代为保管。1人负责保管存折,2人分别负责保管存折3位数密码,办理业务时需5人共同到银行办理。

  收到补偿款后,陈某成、黎某伟等5人便打起了土地补偿款这330万元的主意。2011年底至2012年初,5人将约330万元土地补偿款分别以3个月、半年和一年等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方式存入银行,从而从中获得利息一万余元拿来平分。

  尝到甜头后,陈某成、黎某伟等5人于2012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二十余次,将这土地补偿款约33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三十余万元平分占为己有。

  犯罪嫌疑人陈某成、黎某伟等5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他们自认私下占有“不动征地补偿款本金”的利息村民不会知晓。直到事情暴露被抓后,犯罪嫌疑人陈某成、黎某伟等5人才如实交代如何合伙侵吞征地补偿款利息的经过。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成、黎某伟等4人对合伙侵吞征地补偿款利息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平安贵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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