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车辆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出,内防扩散”工作要求,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人员车辆进出芒市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国内进入和返回芒市人员,若近14天有瑞丽旅居史的,须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云南省健康码显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抵达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其余人员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通行。
二、离开芒市人员,须持有健康码、行程码绿码,以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云南省健康码显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通行。芒市核酸检测机构如下:
三、进出芒市人员要严格遵守管控措施,如实提供个人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拒不配合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通告自2021年4月3日23:30起实施。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解除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4月3日
来源 |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来源:德宏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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