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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湖北省首例涉长江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为民办实事 |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湖北省首例涉长江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2021年04月08日 19:4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行政公益诉讼

  4月8日,硚口区检察院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一审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一审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湖北省首例作出判决的涉长江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硚口区人大主任、分管法治工作的副主任、检察院检察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0多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人民监督员等共70余人旁听观摩了此次庭审。

  公益诉讼护长江

  当天上午,硚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孟汉民,员额检察官刘琴、王珏和检察官助理林亮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依法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违法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进行法律监督。

  案件事实

  自2019年6月起,陈某等10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且明知该河段处于禁采期的情形下,使用非法改造的“三无”采砂船与三艘运砂船多次盗采长江江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查获涉案“三无”采砂船后做出了对陈某处以人民币30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并在陈某当日缴纳罚款后,将涉案采砂船退还。此后,陈某等人继续利用该船盗采江砂,直至2019年9月陈某等人采砂时,被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当场抓获。

  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长江水域武汉段采砂禁采期。经武汉市检察院指定,硚口区检察院于2020年8月21日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严格依法加强对管辖区域内长江采砂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强禁采期对采砂船舶的监督管理,并对陈某等人的非法采砂行为予以查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该局却辩称,涉案采砂船只是非法移动,处罚符合规定且该船应由其船籍地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管理。

  提起诉讼

  硚口区检察院认为,查处长江非法采砂是该局重要职责,其却在查处陈某等人非法采砂船舶过程中未正确履职,致使陈某等人违法采砂作案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为督促该局依法履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经指定管辖,硚口区检察院于2020年11月6日依法向硚口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现场

  举证阶段,为充分证明公益诉讼诉求合理、合法,公益诉讼起诉人将该案证据分成六组以多媒体方式进行举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是否正确履行长江采砂监督管理职责”这项争议焦点进行重点阐释。

  “对于‘三无’采砂船的处置问题还是应该回到行政法规的立法目的、法定职责属性等方面予以综合考量。《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明确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采砂监督管理职责,采砂船舶管理属于长江采砂监管活动的重点环节,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水行政主管部门不能逃避对采砂船舶的监管责任……”

  通过当庭举证、法庭辩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负责人对公益诉讼起诉人陈述的事实及起诉意见不持异议,并当庭表示:“我局已充分认识到监管上的不足之处,内部已经拟定了整改方案并在积极整改中。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求合情、合理、合法,无论宣判结果如何,我局都将加强自省自查,勤勉履职,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再受到侵害。”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未正确履行长江采砂监督管理职责,在禁采期对采砂船舶监管、处置不当。法庭调查中,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展示多组证据已充分还原了事件发展客观事实,也充分说明被告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不正确履职行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足,适用法律准确,法庭辩论后双方无争议,对于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予以全部支持。

  案件评议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既是崇高的政治责任,又是神圣的法定职责,更是美好的公益使命。检察公益诉讼是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其效能实现需要多方特别是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协同、配合。通过此次公益诉讼,希望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庭审结束后,硚口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汉民表示。

  人民监督员彭涛(右)接受采访

  “长江是我们的母亲河,武汉市民的取水用水基本都来自于长江。硚口区检察院对长江生态的保护很用心,去年我参加了硚检与法院、渔政部门联合举办的增殖放流活动,今天又观摩了这个庭审,我觉得检察官们牢牢抓住了社会公益护核心。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助力‘长江大保护’的生动体现,也是检察官们司法为民的真诚演绎。”人民监督员彭涛表示。

  文字|林亮 刘可可

  排版|刘可可

  编审|杨昊

  【来源:硚口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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