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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量控大·故城】春节酒驾,清明醉驾,下个节日什么也“不能驾”(图)

【减量控大·故城】春节酒驾,清明醉驾,下个节日什么也“不能驾”(图)
2021年04月12日 15:15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为确保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故城县公安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大了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4月4日15时许,大队民警在辖区东大线建国镇路段开展查处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动。当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摩托车驾驶人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查时,结果为130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按照程序,民警将驾驶人李某带至医院抽血送检。

  经民警对李某询问及上网核查,发现李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鲁N49***)有效检验期至2013年,逾期8年未检,目前已属于报废车辆。并且还发现驾驶人李某于今年春节期间(正月初五)因酒后驾驶小型机动车(鲁NE6***)被武邑县交警大队查处一次,被处以罚款一千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目前其驾驶证仍处于暂扣状态。

  4月6日,经衡水司法鉴定中心检测,李某的样血酒精含量为99.56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民警依法对李某实施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实施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实施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三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收缴、强制报废车辆;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李某因醉驾,已涉嫌危险驾驶罪,4月8日,故城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峰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失去了自由,在即将到来的“五一节”,李某就是连自行车也不能“驾”了。

  【来源:衡水市交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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