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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作案9起,桂林322国道“蒙面大盗”落网

3天作案9起,桂林322国道“蒙面大盗”落网
2021年04月12日 17:2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4月11日,灵川县局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

  经缜密侦查、合成作战

  成功破获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

  当场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破案9起,缴获被盗手机14部

  以实际行动践行为群众办实事

  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凌晨案发,警方展开调查

  4月8日至4月10日期间,灵川县322国道接连发生9起大货车车内财物被盗案,发案时间多集中在凌晨,严重侵犯了群众的财产安全,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响强烈。副市长、公安局长高度重视,将该案列为市公安局督办案件,指示灵川县局多警种联动,快速破案,为群众挽回损失,消除影响。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协调相关部门全力配合案件侦破工作。

  线索一断再断,案件陷入僵局

  案发后,灵川县局立即组织刑侦、辖区派出所及相关部门成立案件专班,开展跨辖区合成作战模式,全力侦办该案。侦查期间,专班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作案时嫌疑人蒙面,破案条件极差,追踪线索一断再断,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召开案情分析会

  抽丝剥茧,民警掌握重要信息

  为统一思想,明确侦查方向,县公安局领导多次组织专班民警召开案件分析会,鼓励专班民警不要畏惧艰难,坚定胜利信心,必破此案。专班民警打起十二分精神,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分析研判掌握该犯罪嫌疑人属外地流窜到灵川辖区作案,经过连续两个日夜工作,终于摸清了犯罪嫌疑人作案规律、特点以及落脚点。

  协作侦查,嫌犯终落法网

  为进一步破案挽损,民警不辞辛劳撒下天罗地网,分段蹲守在犯罪嫌疑人落脚点以及可能再次犯案的地方,势必将盗贼擒拿归案。4月11日凌晨4时许,蹲守民警在灵川县八里街粑粑厂路段将作案归来的犯罪嫌疑人邓某某、陈某某当场抓获,缴获被盗手机14部,现金700余元,作案工具1套,摩托车1辆。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邓某某、陈某某两人系玉林籍,其中邓某某有入室盗窃前科,该两人了解到灵川县322国道过境大货车较多,可趁长途货车“人困车乏”时,有目的地针对外地长途货车实施盗窃。于是两人骑着摩托车从玉林出发,于4月7日下午来到灵川,迅速在八里街租了一间房屋落脚,开始在夜幕的掩护下昼伏夜出实施盗窃。

  两人选择凌晨1时至5时开始作案,分工明确,由邓某某负责爬车撬锁实施盗窃,陈某某负责骑车望风,每每盗窃得手后,会将盗窃所得藏匿于高速桥下的草丛中,而在返回落脚点途中,邓某某会提前下车步行,陈某某则会将作案摩托车停放至落脚点附近后再步行。4月11日晚,邓某某、陈某某两人计划这次盗窃得手后便携带所有盗窃财物返回玉林销赃,没想到民警先于一步将该两人抓获,并追回全部盗窃财物。犯罪嫌疑人邓某某、陈某某对9起盗窃车内财物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温馨提示

  1、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勿将汽车当成保险箱,个人的贵重物品、皮包、现金等不可随意放置在机动车后座或后备箱等处,以免犯罪分子见“财”起意。

  2、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后务必检查门窗,锁车后拉车门检查,确保门窗关闭到位,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3、车辆最好停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场或者具备监控探头的停车点,如果遇到可疑情况,立即拨打110报警。

  【来源:桂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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