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没监控?赶紧跑?
警察蜀黍用事实告诉你
肇事逃逸不管走到哪里
都难逃法网
龙湾双丰交通逃逸案告破
4月6日5时许,我市龙湾镇章华大道双丰村6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力三轮车被撞倒地,骑车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接报警后,交警支队事故大队立即启动交通事故逃逸侦破预案,值班民警迅速报告案情,成立逃逸侦破专班。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初步确认肇事车为深蓝色三轮摩托车,驾驶蓬前挡风玻璃破损。
专班民警经过严密的排查,确定交通肇事嫌疑人为郑某某(男,62岁,郑家湖村人)。4月8日专班民警联合龙湾派出所,成功将嫌疑人郑某某在其家中抓获,郑某某对其肇事逃逸供认不讳,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通事故逃逸
性质恶劣、后果严重
如果选择逃离现场
交通事故便变成了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后果:
1、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2、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终生禁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保险不能赔付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有明确约定肇事逃逸是保险公司拒赔的免责事由。
4、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这下都清楚了吗
【来源:潜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