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观山湖区司法局不断完善审理机制,提高复议效率,明确“四必”原则,扎实推动行政复议质效提升。
一是存疑案件必受理。行政争议多种多样,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一时难以认定。为充分保护群众诉权,保障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救济的权利,观山湖区司法局认真遵循行政复议便民原则,对于在法定审查期限内不能确定应否受理的,确立了存疑先行受理的规则,在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也提升了办案的质量。近段时间以来,共计存疑受理后驳回3件复议案件。
二是受理案件必宣传。秉持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理念,对受理的每一个案件进行汇编和化名处理,通过“观观说法”平台开展以案说法,并向申请人讲解法律知识,开展点对点法宣服务,最大限度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合法合理的具体行政行为,与申请人共同进行法律分析,动员其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节约复议成本。
三是复杂案件必调查。对于土地确权、行政强制等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明确必须通过实地调查、现场指认、走访询问、组织听证等环节,一步步了解事情真相,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有效进行审理。近段时间以来,观山湖区司法局共计对16件案件组织开展了调查和听证。
四是高频案件必调解。近年来,观山湖区征地拆迁类行政复议案件高发频发,针对此类复议案件,观山湖区司法局将调解作为必经程序,通过调查谈话了解行政相对人真实意图,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法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近段时间以来,通过协调,成功在复议阶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件,其中4件是征地拆迁类案件。
【来源:贵阳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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