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洪松诈骗一案,经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洪松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5000元罚金。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近日,由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洪松诈骗一案,经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洪松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5000元罚金。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