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总是认为法律是冷冰冰的,参加了今天的这个公开听证会,让我感受到了法律温情的一面,感到了检察工作暖心的一面……”阳山县人大代表在参加了阳山县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后由衷地感叹。
听证会现场
近日,阳山县检察院对赵某、冯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阳山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妇女儿童工作人员以及申请人所在村委会的干部担任听证员进行现场听证。阳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彩霞主持公开听证会。
阳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彩霞主持会议
会上,陈彩霞副检察长首先向听证员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的基本原则、政策、法律依据及近年来县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情况。随后由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介绍案件基本案情、审查核实情况、救助理由及依据等。最后,申请人的代理人结合家庭经济状况及生活实际情况现场陈述了事实、申请救助的理由和请求。
听证员在听取申请人的案情后,围绕申请人的生活现状、实际困难、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等问题展开了评议,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
“司法救助,让因案致贫、致困的人看到了生活中的一缕亮光,很多救助对象因此重燃了生活的希望。这是我们开展救助最大的动力。”陈彩霞副检察长表示,阳山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人文关怀和服务意识,努力做到“应救尽救”,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坚持不懈把司法救助工作做好、做实。
阳山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彩霞向申请人的代理人宣布并送达救助决定书
公开听证会结束后,根据听证评议意见,县检察院于当天作出对申请人赵某予以国家司法救助25000元人民币、冯某予以国家司法救助45000元人民币的决定,并向申请人的代理人宣布且送达救助决定书。
编辑:钟惠怡
【来源:清远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