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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陈辉民案专案组:破获全省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宜黄县陈辉民案专案组:破获全省最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2021年04月17日 16:4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陈辉民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7·12”专案),由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挂牌督办,系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省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为实现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圆满完成办案任务,抚州市成立了由市各政法机关及纪检监察机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的宜黄县陈辉民案专案组,由抚州市委书记担任总负责人。随着该案104名被告人获刑,该起涉黑案的办理画上了句号。

  “7·12”专案集中宣判现场

  部门联动 专案办理集团作战

  “专案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如果仍采取单打独斗的办案方式,各唱各调,势必影响办案进程,也不利于政法机关统一思想、统一步骤,形成共识。”抚州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市组成约500人的专案办案团队,通过创新办案方式,将专案办理由单打独斗转变为集团作战,集中力量、集中办公、集中阅卷,取得良好效果。

  人员配置上,专案组也是兵强马壮。记者了解到,抚州市举全市之力保障专案的办理,选优配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将政治立场坚定、业务水平过硬,有过办理大要案经验的精干力量配备到办案一线,按照一案四专班的标准,实行统一指挥、多地协同、集团作战。市各政法机关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随时把握重点、形成共识,确保整个办案工作规范运行。

  此外,在案件侦查阶段设立了集中办案点,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办案干警逐一签订保密责任书,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制。

  创新模式 提升侦办打击效能

  “涉黑案件涉及罪名多、人数多、案情复杂、侦办难度大,以县区公安机关为主力的传统案件侦办模式难以胜任。”记者了解到,专案组针对该案,建立了提级核查机制。对多头、多次举报的线索由市公安局直接组织调查经营,成立工作专班秘密收集宜黄团伙性案(事)件、报警记录等开展综合分析研判,经过近一个月的高强度、高密度、高效率的工作,宜黄县以陈辉民、陈辉发为首的涉黑组织逐渐浮出水面。

  “我们还成立了16人工作专班,秘密开展前期初查,全面摸清了陈辉民、陈辉发涉黑组织的具体情况,按‘一人一档’形成资料。”据介绍,鉴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市公安局直接侦办,在市局机关和全市除宜黄之外的县区公安局抽调政治过硬、业务精湛、有办大要案件经验的精兵强将成立专案组,有力地推动了案件的高效率高质量办理。2018年7月14日,抚州市公安局开展收网统一行动,将涉黑组织主犯陈辉民、陈辉发和多名骨干成员抓获归案。

  案犯归案后,采取“同案、同伙分开关押”原则,制定专门措施,严加看管,确保了看押安全。

  依法审判 着力提升案件质效

  记者了解到,犯罪分子落网后,专案组以犯罪组织层级为经纬,采取“1+4”分案方式审理,通过“繁简分流、分案审理、分工协作、分级指导”,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差异化处理,确保了整体有序推进,提升办案效率。同时,充分发挥团队精神,做到分工与合作,部分与整体统筹协调,通过统一关联事实认定、统一证据标准、统一裁判说理逻辑、统一定罪量刑尺度,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同质化审理,确保办案质量。

  “一审期间,抚州两级法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7·12’专案庭前会议内容进行创新,不仅组织控辩双方对庭审相关程序性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庭审时还对均无异议的大量证据,进行简化举证、质证。”专案组负责人介绍,通过充分发挥庭前会议运用,庭审时间大大缩减,提高了庭审效率。

  该案一审期间,抚州市召开认罪服法工作协调会,成立多个专门的认罪服法工作组,制定了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认罪服法工作方案。

  “安排由公、检、法、司分阶段实施,通过对全案所有被告人逐一释法说理,引导被告人认罪服法,取得较好效果。”抚州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江西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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