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份,泰安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路某通过微信与嫖客联系,并实施卖淫行为,后被公安机关查获,路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路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行政处罚。
【泰安网警提醒】
“色”字头上一把刀,希望广大市民遵纪守法、洁身自好,切勿心存侥幸。任何形式的卖淫嫖娼行为,警方都将依法严惩。
【来源:泰安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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