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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李家河人民法庭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妥善处理一起婚后财产纠纷

【我为群众办实事】李家河人民法庭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妥善处理一起婚后财产纠纷
2021年04月22日 10:4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关于“坚持和完善“三个面向”、“两便”原则与巡回审判制度,继承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基层群众特别是偏远地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近日,李家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原告邓某与被告雷某原系夫妻关系,2019年2月15日原、被告自愿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该协议书中约定雷某给邓某补偿30000元,定于2021年2月15日之前支付,然雷某并未按照约定履行,故邓某诉至法院。

  李家河人民法庭在收到该案之后,了解到被告家在镇里最远的山村,与村干部联防联调了解到被告具有严重的听力障碍,是个残疾人。因被告对原告心怀恨意,极其不配合法庭工作,法庭工作人员几次到被告家上门了解案件情况。通过交谈发现被告性格较为孤僻和偏激,而原告也坐过十几年牢,性格也非常倔强。承办法官办案过程中意识到,本案双方矛盾非常尖锐,且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不能单纯就案办案,如果仅凭一纸判决结案,很可能会酿成极其严重的后果。

  于是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原、被告双方多次面对面、背对背调解,从“原、被告曾是夫妻,一日夫妻百日恩”方向切入,以情感感化双方当事人,同时发动村干部以及双方的亲戚劝解。通过多次上门庭前调解,最终在开庭当日累计花了四个多小时的庭审、调解,双方各让一步,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

  供稿|李家河人民法庭

  编辑|向 苗

  审核|王 一

  【来源:宣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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