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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市司法局成功收监执行一名社区矫正对象

合山市司法局成功收监执行一名社区矫正对象
2021年04月22日 15:13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近日,合山市司法局积极配市公安局将社区矫正对象谭某某顺利收监执行。

  社区矫正对象谭某某,男,广西合山市人,2020年12 月18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一个月。该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于2021年1月14日、2021年2月7日被合山市司法局先后作出书面决定警告处分,仍不改正。2月18日,谭某某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离开执行地前往广东,与执行机关失联,市司法局随即走访了谭某某所在村委、相关监护人与家属等,均无法联系上谭某某。

  经核实,市司法局认为,谭某某的行为已违反《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不宜继续实行社区矫正,遂依法向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因谭某某已离开执行地,市司法局在提出撤销缓刑建议的同时,也提请市法院对其作出逮捕决定。

  在市法院对谭某某作出逮捕决定后,为争取多方支持,市司法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就如何尽快将谭某某找回举行联席会议,提前谋划预案,于近日成功将谭某某抓捕,并关押在市看守所。随后,合山市人民法院对谭某某裁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本案的成功解决,体现了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负责的态度,彰显了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来源:来宾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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