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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茶城未检 守护明天”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茶城未检 守护明天”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2021年04月25日 20:21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为进一步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氛围,4月21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李铁一行到思茅区第三中学开展2021年“茶城未检 守护明天”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为600余名师生上法治教育课。活动上,思茅区第三中学副书记、副校长李壮青为李铁专委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法治教育课上,李铁专委以“做自己的守护天使”为主题,从性的认识、性侵害的辨识与预防以及正确应对性侵害等方面展开授课,把翔实具体的案例以ppt课件、图画、视频、歌曲等学生们感兴趣的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为广大师生普及了性相关法律法规,希望同学们通过学习法律,加强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思想认识,在今后学会自我保护,为预防性侵犯打下思想基础。

  思茅区第三中学副校长袁程说道:“李铁专委所讲,内容丰富,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从多个角度向我们介绍了什么是性侵害,侵害带来的危害以及如何应对性侵等安全防范知识。希望同学们提高警惕,把握好自己,珍爱自己,顺利走过花季,拥抱幸福!”同学们也表示,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以往不知道的法制知识,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如果遇到危险,会对照李铁专委所教授的方法应对,保护好自己。

  此次活动除了讲法治教育课,李铁专委一行还深入了解了思茅区第三中学在校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法犯罪情况,实地考察校园内学生学习、生活场所,详细询问校园周边治安等情况。李铁专委结合自身多年对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的经验给校方提出预防性侵犯建议:校方需从机制入手做好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台账和工作制度,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应当结合未成年人年龄开展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学校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下一步,普洱市检察院将加强学校保护,密切关注学校师生的司法需求,筑牢师生防护墙;依托检察职能,加强社会保护,联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织密“保护网”,为平安校园提供常态化优质检察服务。

  【来源:云南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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