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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梁某某、陆某某等三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获刑

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梁某某、陆某某等三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获刑
2021年05月03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04月01日,从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梁某某、陆某某等三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由从江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均判处陆某某、韦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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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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