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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野外农事用火,马尔康一村民遭顶格处罚3000元

违规野外农事用火,马尔康一村民遭顶格处罚3000元
2021年05月07日 15:37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三郎泽亮 四川在线记者 徐中成

  5月7日,四川在线记者从马尔康市林草局获悉,马尔康市日部乡中热村一村民近日因违规野外农事用火,被该市林草局和日部乡人民政府顶格处罚30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

  5月5日13点28分,通过监控探头,马尔康市林草局发现日部乡中热村木郎沟4公桩山上有一处火源热点。接到通知后,日部乡党委、政府和派出所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该火情由日部乡中热村村民格某某违规野外农事用火产生的,第一时间责令当事人浇灭明火。

  今年初,马尔康市人民政府颁布了马尔康市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规定全市森林草原禁火时间年从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马尔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有林、集体林、封山育林区、草原以及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区域,均为森林草原防火禁火区。在禁火期,禁火区域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严禁携带火种、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严禁在野外吸烟、煨桑、烧秸秆、烧树枝、焚烧垃圾、生火取暖等;严禁在野外烧山、烧草、烧荒、烧灰、烧蜂、烧烟等一切非必须的生产性用火。

  经核查,格某某野外农事用火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火条例》《四川省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马尔康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和《日部乡护林防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日部乡人民政府、马尔康市林草局决定对其处罚30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

  【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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