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法院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尽量把司法办案对企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严格执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评估机制,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办案时机、办案方法、办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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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信息化”实现“程序化
与信息技术部门交涉对接,通过系统弹窗为落实涉企经济影响评估注入“强力针”,严格管控相关流程节点。将经济影响评估表做为涉企案件审限变更和简转普流程等节点的前置程序,必须填报后才能进入下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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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推动“制度化”
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是为了更好的释放司法善意,呵护企业的发展,推动制度落实生根,关键在于执行。通过系统在涉企案件开庭排期和报结前的节点设置弹窗提醒承办法官填报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表,让法官深刻理解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制度落实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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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确保 “案件化”
院党组把抓涉企经济影响评估上升到抓审判执行工作的高度,要求把评估制度落实到每一个涉企案件中。通过系统自动识别,自动提醒,要求法官把每一次评估都当做审理一个案件来对待,将评估落到实处。
东湖高新区法院将继续在提高服务企业的意识、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创新机制,想方设法地帮助企业生存和发展,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光谷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标志。
编辑:政治部
【来源:武汉东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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