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 14:50 浏览次数:141
索引号 | 11610600016074311N-2021-04-21-05 | 主题分类 | 交通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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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4-21 |
标 题 |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延市交发〔2021〕80号 | 发布日期 | 2021-05-08 14:5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延市交发〔2021〕80号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近期,市区内非法违规营运猖獗,极大地影响我市文明城市形象。随着“五一”假期来临,客流增长,客运安全刻不容缓。为切实加强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城市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局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非法违规营运、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市县联动、分级负责、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组织执法人员联合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夯实客运企业主体责任。通过集中打击,全市道路客运非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道路客运非法违规经营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广大群众抵制非法违规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五一”假期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五一”假期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成立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及人员如下:
组长:贺延峰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玉明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
马钢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成员:冯波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科长
罗小虎市交通运输局安全技术科科长
付强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苏世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柳斌市客运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执法支队,由市执法支队支队长苏世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指导协调全市道路运输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做好协同配合工作。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联络,组织实施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和协调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违规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适时向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信息。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成立相应的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实施方案。
三、整治时限: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5月31日
四、工作重点
严厉打击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从事营运的“黑车”、未按规定取得营运资格的网约车、跨范围经营冲击班线客运的巡游出租车;严厉打击站外经营,欺行霸市等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市际、县际非法营运车辆的参营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严厉打击城市下线出租车、社会车辆、残疾人代步车的非法营运行为;督促各运输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违规经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高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此次全市“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活动中,全力抓好专项行动的开展。
(二)夯实责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协调配合,夯实责任。同时做好宣贯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落实监管职责,综合运用多种方式,齐抓共管,对非法营运车辆实施精准“打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依法行政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本着“宣传引导,依法行政,打击与规范并重”的原则,多措并举,全方面的进行政策宣贯和精准打击。要密切关注和了解、掌握“打非治违”工作信息动态,采取得力措施化解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确保“打非治违”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市执法支队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于5月31日前将本部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局。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21日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4月21日印发
【来源:延安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