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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长兴集司法所调处一起群体性劳资纠纷

东明县长兴集司法所调处一起群体性劳资纠纷
2021年05月08日 16:2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近日,东明县长兴集司法所妥善调处了一起群体性劳资纠纷上访事件,有效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3月份,湖北籍郭某等20多名工人在东明县长兴集乡一号村台第五施工区从事建筑粉墙,干了一个多月整体工程基本完成,承包方仅给付了部分生活费,但劳务工资没有发放。郭某等人打算离开工地到别处继续打工,便向承包方追要工钱,承包方以他们没有干完活为由拒不支付所欠工资,双方发生争执。郭某等人来到东明县法院准备起诉,通过法律咨询由于诉讼时间太长,便到东明县信访办反映问题,信访案件转到长兴集乡要求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

  长兴集司法所接到指派案件后,随即安排工作人员找到长兴集乡一号村台建设工程总承包方项目部负责人以及第五建筑施工区具体承包人杨某,共同协商处理劳资纠纷。起初杨某的态度比较蛮横,声称郭某等人只要干不完活就不给工钱,事态陷入僵局。

  长兴集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气馁,对杨某的蛮横态度给予严肃批评,指出了他的不法行为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郭某等人背井离乡千里遥远到此打工,生活实在不易,他们的劳动成果应该得到报酬,同时指出郭某等人的不妥行为,干活不能留尾巴,应当干完全部粉墙。经过反复多次的说服教育,最终双方在事实和理论面前达成调解协议:承包方先付给郭某等人工钱6.5万元,等外墙粉刷完成后,在6月1日前将剩余的18.5万元工钱全部结清。至此,这起涉及农民工劳务工资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来源:东明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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