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关于聘任曾晓等同志为抚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通知

关于聘任曾晓等同志为抚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通知
2021年05月08日 20:52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为公正及时处理我市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聘任曾晓万玉珍、左水明、付绮雯、武杨琦5名同志为抚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职仲裁员。

  聘任吴闽军、章军旺、付海平3名同志为抚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上述专职仲裁员、兼职仲裁员聘任时间自202151日起,聘期5年。

  抚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56日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抚州市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