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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女儿外嫁难尽赡养义务 法律援助解决实际困难

【我为群众办实事】女儿外嫁难尽赡养义务 法律援助解决实际困难
2021年05月12日 16:05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近日,在安康市石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为两名年过八旬的老人解决了久拖不决的赡养难题,及时化解了亲姐妹之间的家庭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平安稳定。

   张某和妻子廖某家住石泉某偏远乡村,今年均已80多岁。夫妻俩共生育两个女儿,大女儿于早年间远嫁外地,小女儿嫁入附近村落。随着年龄的增长,张某夫妻身体出现各种状况,张某更是瘫痪在床,丧失了自理能力,平日只有小女儿回家照看,生活来源均靠政府救济。

   但久病床前无孝子,小女儿一家都没有稳定收入来源,而且还有两个子女正在上学,加上要照顾年迈且行动不便的父母,这让小女儿不堪重负,于是找到村委会,多次要求其姐姐尽到赡养义务,但远在外地的大女儿既不说明情况,甚至避而不见,让人十分哑然。万般无奈之下,小女儿只有拿起法律武器,要求解决父母的赡养问题。法律援助中心受理这一案件后,立即指派陕西奇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守群作为法律援助人员介入此案。

   经过调查,因为两位老人与两位被告的关系错综复杂,远非普通赡养案件那样容易解决。原来廖某在嫁入张家之前有过一段婚史,大女儿也是廖某与前夫生育的孩子,与张某是继父女关系,与小女儿是同母异父关系。经过深入了解,大女儿来到张家时尚未成年,张某也尽到了抚养责任,大女儿应当对张某尽到赡养义务。

   但这起赡养纠纷案存在的难点有两处,一是到底应该追究长女遗弃老人的法律责任,还是解决老人的晚年生活。二是长女出嫁外地,如何保证两个女儿公平尽到赡养义务,张某和廖某到底跟谁生活更加可靠。这些问题不解决,难以让两位老人的赡养真正得到落实。

   为切实让两位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援助律师多次与两名被告以及被告所在地村委会干部进行当面和电话沟通,同时配合法院进行司法调解。经过多次说理说法、反复协调,最终两个女儿达成了一致赡养意见:张某和廖某由小女儿负责日常照料,大女儿每月支付一定赡养费用,张某的丧葬问题由小女儿解决,廖某的丧葬问题由大女儿负责。

   本案能顺利调解,得益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耐心细致掌握民情、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得益于办案人员对每个案件具体分析研讨、尊重群众的情感与要求的思维方式,正是办案人员牢固树立切实为广大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为民服务正确理念,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石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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