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铁路运输法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
为进一步加大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树立全社会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意识,近日,我院在安康市旬阳县城关镇殿湾村一所小学公开审理了陈某某非法狩猎一案,该校全体学生、教师和部分群众到庭旁听。
2020年7月(禁猎期),被告人陈某某使用猎夹在旬阳县殿湾村一组小地名“岭上”分别猎捕了“三有”保护动物野兔、狗獾各一只。
该案发生于地理位置偏远、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秦巴山区腹地,通过近年来环资案件的审理,我院发现农村地区部分群众法律及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对国家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林木保护制度、水资源保护制度等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一知半解或一无所知,因牟利、观赏、猎奇等因素猎捕野生动物、鱼类资源、古树名木等自然资源,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通过法院的巡回审判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村群众懂法、守法、用法十分必要。
庭审现场,经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并当庭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审判长结合本案和多个已生效案件的案情,向旁听的小学生、教师和群众宣传了野生动物保护、林木保护、水资源保护等环境资源法律法规,把环保意识根植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中,并勉励孩子们做保护生态的小卫士。
【来源:安康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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