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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车挂倒老人 司机报假案构成肇事逃逸

无证驾车挂倒老人 司机报假案构成肇事逃逸
2021年05月13日 13:22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5月13日讯 (记者 卢伟霞 通讯员 宫文灵 刘延泉) 驾驶人陈某无证驾驶轻型货车,倒车时碰倒老人,报案后却称是别人开的车,被乳山市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慧眼识破,他报假案构成肇事逃逸罪。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和肇事逃逸,等待陈某的是法律的制裁。

  5月11日6时30分许,二中队民警接到市民报警称,在海小线一海边路上,一轻型货车碰上一辆电动车,请求出警。接警后,执勤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现场有一辆车牌号为鲁HA7RXX号轻型货车和一辆电动车,电动车驾驶人据说是一位65岁的老人,已经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民警在进行询问时,陈某称是他报的案,但不是他开的车,驾驶人已经离开现场了。

  民警通过科技手段查询得知:挂到电动车的轻型货车驾驶人正是陈某。通过法律政策教育,陈某道出实情:他籍贯是济宁市,在乳山从事海鲜贩卖,本来雇佣一名司机,当日早晨司机家里有事,他觉得清晨路上人少,不会有交警查车,于是,他心存侥幸,驾驶货车到海边拉货。在路口倒车过程中,骑电动车的老人去海边上班,一下子被挂倒了,他急忙拨打120救护车,将老人送医院救治。陈某知道自己无证驾车违法,本想蒙混过关,没想到被交警识破识破,陈某对无证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车辆被暂扣。现老人因伤到头部,正在医院进行抢救。

  依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如果老人不需要做开颅手术,陈某因肇事逃逸,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无证驾驶罚款1000元;如果老人需要做开颅手术,陈某肇事致人重伤,已构成刑事犯罪。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中国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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