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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酒后驾车送人就医经听证作出不起诉决定

上海青浦区:酒后驾车送人就医经听证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1年05月17日 14:58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本报讯(通讯员王擅文)“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广大驾驶员的共识,但为“救人送医”才酒后驾车,该如何处理呢?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对为救朋友酒驾的阿金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0年底的一天,阿金接到朋友小王的电话,邀请他到家里聚餐。小王在电话里说:“金哥,我还请了小盛和小山。年底了,咱哥四个喝几杯,好好唠唠嗑。”小王电话里提到的另两个朋友也是阿金的挚友,阿金便一口答应。

  到了约定的日子,阿金开车来到小王家。好友相聚,自然开怀畅饮。酒喝到一半,小王忽然开始哆嗦,端着酒杯的手越抖越厉害,“砰”一声,酒杯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把阿金三人吓了一跳。只见这时的小王全身抽搐、口吐白沫,还翻着白眼,竟然快要晕厥过去!

  阿金三人慌忙摇晃小王,呼唤其名字,小王毫无反应。阿金急了,要开车送小王去医院。因三人均已饮酒,小盛和小山劝他叫代驾。阿金却言,人命关天,管不了那么多。眼见小王已昏迷,来不及思考那么多,小盛二人架着小王上了阿金的车。

  一路上,阿金把车开得飞快,到医院办手续时却发现出来时走得急,又喝了酒迷迷糊糊的,四人的手机都落在小王家里。三人便和护士商量,能否先行救助,回头再补上费用。

  询问情况的护士一走近,立刻闻到浓烈的酒气,警惕地问是谁开的车。阿金三人心道不妙,支支吾吾谁也不说。护士将小王推进病房急救后,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阿金向警方如实交代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公安机关依法将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青浦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根据《上海市检察机关醉酒驾驶机动车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证据审查标准(试行)》的规定,犯罪嫌疑人阿金为救人而醉驾,符合急病送医的紧急事由,且系初犯、偶犯,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为保障司法公开公正,青浦区检察院就阿金涉嫌危险驾驶案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听取案情并讨论后一致认为,阿金酒驾确实事出有因,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法不外乎人情,虽然犯罪嫌疑人阿金为救朋友性命鲁莽酒驾,但考虑其主观恶性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自愿认罪认罚,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经公开听证后,对其免予刑事起诉。但是,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酒后驾车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还将面临罚款、吊销驾照等行政处罚。若酒后有紧急用车情况,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请代驾或打车,避免救人不成反而害人。

  近日,青浦区检察院对阿金作不起诉公开宣告。

  (当事人均为化名)

  (原标题:酒后驾车送人就医如何处理 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经听证作出不起诉决定)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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