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通报
2020年11月17日0时至18日0时
◆今日数据:
共接事故报警70起,其中伤人事故26起,车损事故44起。
◆典型案例:
偷偷盯梢警察
还通风报信
这听起来
是不是很像影视剧里的剧情
但这样的“大戏”
竟在“江山”上演
11月18日
常山两男子
通过对讲机通风报信
帮助超载车辆逃避查处
最终
因涉嫌阻碍职务公务
被行政拘留
11月17日零时许,江山交警城南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治理超载车辆巡查时,发现221省道达岭路口路段一辆超载大货车停在路边,驾驶人“不知所踪”。民警继续开展巡查,回程经过此路段时,发现停放在原处的大货车竟移动了一段路程,而驾驶室还是空无一人。
此时,民警回想之前巡查时与警车交汇了2次的一辆轿车形迹异常,有监视执法执勤车辆为超载货车通风报信嫌疑。
民警随即联系增援,最终在江山市江贺公路南方水泥厂路段查获超载大货车,拦下跟在后方的蓝色福特轿车。在盘查该车驾驶人过程中,民警发现车上角落摆放着对讲机,遂现场对其询问,但江某某却言辞含糊、眼神闪躲。
民警将轿车内的两人带至中队调查,经查,轿车驾驶人江某某通过对讲机通风报信,帮助大货车违法驾驶员躲避检查,致使民警查缉工作受阻,造成不良影响,江某某涉嫌阻碍执行职务依法移交城南派出所处理。
经派出所调查:江某某系受老板李某所“托”,帮忙“看路”。2020年10月起,老板李某(男,31岁,常山县人)为了使自己的超载大货车逃避交警部门的治超处罚,顺利到达目的地,便安排江某某(男,32岁,常山县人)在S221省道上给大货车“看路”。由江某某开车在前面探路,如有看到有交警执法便通过对讲机通知后面的超载货车司机停车躲避检查。
11月16日23时许,江某某受李某安排再次在S221省道上为其大货车“看路”,当时发现交警的警车后便通过对讲机联系大货车司机,司机聂某某、汪某某得知消息后便将超载大货车停靠在路边并暂时离开现场,致交警两次无法对超载大货车进行检查。11月17日凌晨超载车辆被查获,现场同时查获李某某所有的对讲机两部。
经调查发现,大货车存在超载运输、非法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江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江山市公安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4日、8日的行政处罚。
普法栏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经过改装
拉着上百吨的渣土砂石违法上路
超负荷的运载会带来
多少交通安全隐患
此外
超限超载车辆频繁行驶在公路上
也会造成路面损坏、桥梁断裂
这般大隐患
竟还有人绞尽脑汁
驾车盯梢尾随
通风报信
这种人,该抓!
审核:吴淑清 | 编辑:毛小俏
【来源:江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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