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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微观】货车秒变“客车”,核载3人货车竟装载29人!

【一线微观】货车秒变“客车”,核载3人货车竟装载29人!
2020年12月31日 16:11 新浪网 作者 莆田交警

  2020年12月26日,莆田市黄石镇徐厝村举行年末大型民间风俗活动,参与人数多,人流量、车流量极大,为确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万无一失,莆田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三中队结合民间民俗活动特点,通过科学布警、严密防控、全力护航,确保活动期间道路平安畅通。

  17时20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闽BMV***轻型仓栅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货车有非法载客的嫌疑,于是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并要求驾驶员打开货车车门接受检查,民警发现这辆外表极其普通的货车,却“别有洞天”。

  

  当驾驶员打开车厢的时候,执勤民警跟近一看,发现车厢后人头攒动,顿时捏了一把冷汗,发现该货车车厢里竟然挤满了人,毫无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经清点,该车驾驶室4人,后车厢非法搭载25人,属于严重超员载客的违法行为。鉴于驾驶人胡某和乘客的违法行为,中队民警决定将全部相关人员带回中队作进一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他们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经查,这辆闽BMV***轻型仓栅式货车是一辆货运车辆,核载3人,除驾驶员胡某之外,搭乘的28名乘客是去当天民间出游活动的舞龙表演者,当时准备搭乘胡某所驾驶闽BMV***货车装备从黄石镇东甲庙回涵江区宫下社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驾驶员胡某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处罚款1500元,记6分,并扣留车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员胡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100%处以记6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年关将近,各类活动增多,安全更不容马虎。车厢载人属于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由于车厢没有设计载人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拐弯、急刹车及遇到紧急情况时,乘坐人员极易发生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可能会发生重大人员伤亡。请牢记拒绝乘坐货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切勿为了图一时便利而置若罔闻,莫把生命当儿戏!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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