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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一老人将百万房产留给保姆?!法院这样判了…

银川一老人将百万房产留给保姆?!法院这样判了…
2021年01月27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银川新闻网

  老人去世后

  房产却留给保姆

  为此

  老人子女与保姆对簿公堂

  近日,兴庆区人们法院审结一起继承纠纷。被继承人王某去世后,将自己价值百万的房产留于保姆苏某,就在王某子女与苏某为此发生矛盾时,苏某却拿出了她与王某生前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而王某的子女们对这份遗赠扶养协议却提出异议,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庭。

  据了解,王某子女双全,本应安享晚年,但事与愿违,子女常年因忙于工作无法照料年迈父亲。于是,王某自2016年起即由保姆苏某照料。一边是保姆无微不至照顾的温暖,另一边是缺少子女陪伴的失落,面对这样的反差,老人选择在去世前将自己的财产留给保姆,而非子女。

  (网络图)

  据苏某说,王某认为其照顾周到,无微不至,而他的子女却一直未尽赡养义务,因此在2018年时,王某与苏某便签订了这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保姆苏某负责王某的生养死葬,王某去世后,其房屋归苏某所有。2019年底王某去世,苏某认为其对王某尽到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因此她认为,房产也应按照协议中的约定,归其所有。

  经审理法院认定,苏某提供的遗赠扶养协议系他人根据王某此前的日记、遗嘱等内容拟写,并非系王某亲自口述代书;且提交的视频显示,王某签署遗赠扶养协议时不具备阅读遗赠扶养协议内容的条件,王某也未在协议上签字,捺印系他人协助完成。故不能证实该遗赠扶养协议系王某真实的意思表示,对苏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网络图)

  审理本案的法官认为,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空巢老人不断增多,养老问题日渐凸显。虽然上述案件中苏某因证据瑕疵,请求未能得到法院支持,但“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重要方式,也逐步走进了大众的视野。《民法典》扩大了扶养人的范围,更有利于保障老年人养老方式的选择权,合法的遗赠扶养协议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作为子女应当

  多陪伴父母、关心父母

  缓解父母空巢之苦

  切莫等到“子欲养而亲不待”

  而后悔莫及

  【记者:王辉  魏焕力

  【编辑: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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