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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场监管局:野生菌生长旺季 注意"舌尖安全"

省市场监管局:野生菌生长旺季 注意"舌尖安全"
2021年04月07日 09:14 新浪网 作者 贵阳网

  随着气温上升,雨水逐渐增多,正值野生菌生长季节。老百姓对野生毒菌认识不足,易误采、误食引起中毒。为预防和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4月6日,记者从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发布五项安全警示,提醒市民和商家注意。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安全警示包括:

  一是不随意采食野生菌。我国已知可食用的菌类有1000多种,有毒菌48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对人有致死危险的菌类有40多种。目前尚无简易科学的方法鉴别野生菌是否有毒,为了生命安全,个人千万不要随意采摘、购买和食用野生菌;

  二是谨防误食野生毒菌。由于有毒菌与普通食用菌很难鉴别,仅靠民间流传的“经验”并不能保证不会采到有毒菌。同时,对于市场上售卖新鲜或干的野生菌,也不能放松警惕。建议不购买品种不明、来源不明的野生菌,对不熟悉或从未吃过的野生菌,特别是颜色鲜艳、形态特殊的野生菌,不要轻易食用;

  三是出现中毒症状立即就医。不同种类的毒菌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野生菌中毒的种类有:胃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光过敏性皮炎型等。其中,肠胃中毒型最为普遍,而肝损害型最为凶险,致死人数最多,其典型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一旦食用野生菌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携带剩余菌和呕吐物到医院就诊,不可心存侥幸,延误时间;

  四是生产经营者做到“三不”。生产经营者在加工、售卖野生菌时,应做到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不认识的菌,要确保所加工、经营的野生菌中未混入有毒菌,以避免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五是群体用餐单位严禁加工制售食用野生菌类。对于制售食用野生菌类,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孙维娜)

  编辑:朱永娣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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