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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十日!西昌一女子违规野外用火被顶格处罚

行政拘留十日!西昌一女子违规野外用火被顶格处罚
2021年01月16日 10:48 新浪网 作者 西昌发布V

  勿念葱林繁似海,一星燃尽只尘埃。森林草原火灾往往是人们携带火源进入林区草场用火引起的。

  自西昌市人民政府发布森林草原防火令之后,依然有人心存侥幸、违反禁令。近日,北城街道办辖区内一女子吉比某某就心存侥幸逾越雷池,最终,被严格查办、顶格处罚,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2021年1月14日,北城派出所接到河东社区网格员举报,有人在辖区内胜利大桥桥头右侧拆迁工地上违规野外用火。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将吉比某某传唤回北城派出所进行调查。

  现查明2021年1月14日15时许,吉比某某到西昌市大通门往河东苑小区方向胜利大桥桥头右侧拆迁工地上搞迷信活动,祈福身体健康平安,在此过程中吉比某某点燃干木柴生火,后被工作人员发现才将明火熄灭。经询问吉比某某对其本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一项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安机关对吉比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吉比某某违规野外用火案件被顶格处罚,向全市人民敲响安全警钟。希望广大的市民朋友能够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令,禁止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违规用火,查经属实,西昌公安将会以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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