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揭阳市纪委监委对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赖少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赖少坤丧失理想信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赠送礼金,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毫无党性原则,权力观异化,把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赖少坤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组织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揭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赖少坤开除党籍处分;由揭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普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赖少坤简历
赖少坤,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广东普宁人,在职大学学历,1993年10月参加工作,199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10月至1995年7月 普宁市南阳乡国土专干
1995年7月至1997年7月 任普宁市南阳乡国土所副所长
1997年7月至1999年1月 任普宁市南阳乡农业办公室副主任
1999年1月至1999年4月 列席普宁市梅林镇党委会
1999年4月至1999年5月 任普宁市梅林镇副镇长
1999年5月至2002年1月 任普宁市梅林镇副镇长,兼任农业办公室主任
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 任普宁市梅林镇党委副书记
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 任普宁市梅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4年12月至2005年8月 任普宁市高埔镇党委书记
2005年8月至2012年10月 任普宁市高埔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2年10月至2019年3月 任普宁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 任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6月至今 任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中共普宁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