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网约车细则下月施行,10万元以上车辆才能上路

昆明网约车细则下月施行,10万元以上车辆才能上路
2018-01-05 14:24:39 澎湃新闻

不知不觉网约车进入昆明已经有3年,经过一段时间“争夺战”后,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都稳住了自己的用户群体。

昆明网约车细则下月施行,10万元以上车辆才能上路

1月4日,经昆明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昆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印发,并将于2018年2月15日实施。值得注意的是,和2016年11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对网约车车辆轴距、车价的硬性要求有所降低。不过,未来在昆明从事网约车经营,车辆和驾驶员需分别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昆明网约车细则下月施行,10万元以上车辆才能上路

平台

需接入公安和出租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办法》规定,在昆明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平台,应当在昆明市登记注册,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申请在昆明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在日常管理中,平台需在服务所在地设立服务机构,拥有保障服务的办公场所、培训教育场所、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相应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同时,在软硬件配置上,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还需具备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使用电子支付的,平台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同时,网约车服务平台数据需接入公安机关和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平台,接受双重监管。要求平台数据库能够向监管平台实时传输运营动态数据,并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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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燃油车价格需10万元以上

在2016年11月的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网约车燃油(气)车辆轴距2700毫米以上,车辆价格12万元以上。当时,轴距和车价的双重高要求,让不少网约车驾驶员有了“危机感”。记者注意到,《办法》正式出台后,无论是对燃油(气)车辆、还是新能源车辆的硬性要求都有所降低。而在营运标识设置上,也有了更人性化的处理办法,可以选择喷涂或张贴的方式。

运营车辆要求

●7座及以下乘用车;

●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能向公安机关发送应急信息的应急报警装置;

●车辆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应持有昆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间不超过4年;

●燃油(气)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10万元以上;

●新能源汽车轴距2600毫米以上,续驶里程200千米以上;

●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在车身两侧前车门或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侧,喷涂或粘贴明显的运营标识;

●投保交强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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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需进行从业资格考试

《办法》对在昆明从事网约车营运的驾驶员资质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运营驾驶员要求

●昆明市户籍或者本市居住证;

●持有昆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Cl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年龄60岁、女性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

●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无暴力犯罪记录;

●经服务所在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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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车辆、驾驶员都要“持证上岗”

《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需向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分别为车辆和驾驶员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在营运时,驾驶员需要随车携带“双证”。

同时,网约车驾驶员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承运,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巡游车候客区域候客。

《办法》还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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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发生安全事故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办法》规定,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约车的管理工作,服务所在地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网约车运营状况的日常监管,定期调取平台的运营数据并对调取的数据进行核对。

日常管理中,平台需要承担驾驶员甩客、故意绕道等服务问题的管理责任,对乘客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在7日内作出答复;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乘客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答复不满意或在办结时限后未收到答复的,可以向客运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配合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平台不得组织或帮助他人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也就是说,在昆明运营的网约车平台不能组织拼车、顺风车。而对拼车、顺风车的管理,或将另有相关规定出台。

昆明发布整理编辑

来源:春城晚报 昆明日报

编辑:秋秋

(原题为《昆明网约车细则下月施行 10万元以上车辆才能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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