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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滥用频发,14位代表建议订立条例筑牢数字经济安全防线

数据滥用频发,14位代表建议订立条例筑牢数字经济安全防线
2021年01月27日 17:18 新浪网 作者 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月27日获悉,在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期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副校长毛祥东等14位人大代表联合提交了关于订立上海市数字经济安全条例的议案。

  代表们认为,随着我国数字经济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数字经济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信息安全、平台垄断、社会治理、个人和企业隐私泄露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与数据开放共享水平不高、社会治理滞后、数字经济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密切相关。

  上述议案提出,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数字经济市场规模为358402亿元,数字经济占中国GDP的36.2%,对我国经济增长贡献率为67.7%,北京、上海的数字经济在当地的经济发展中占主导地位。

  代表们认为,数字经济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信息安全问题。议案称,数据共享是数字经济的主要特征,这必然导致数据滥用,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社会稳定甚至国家安全,而数据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核心表现之一,近年来基因安全事件、经济情报泄露事件、技术泄露事件、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等,在数字经济时代出现多发现象。

  平台垄断问题也随之浮现。

  “相较于传统产业,以互联网产业为主的新经济产业体现出强烈的零边际成本、网络效应、技术性、动态性、跨界竞争和快速创新等特点,因为数据的边界成本等于零,且不断自我强化,它具有天然的垄断的天性,使平台企业集中度很高,同时存在巨大的进入壁垒,明显存在着寡头垄断的趋势和‘赢者通吃’行为。”代表们称,这会带来劳动力市场的冲击和社会阶层的分化等多重影响,在大数据爆炸时代,让数据为少数垄断者所用,往往会带来金融风险和行业垄断问题。

  议案同时提出,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制度规范落后于社会和市场的弊端不断凸显,数字技术使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市场运行更加复杂,使得与新业态产生冲突的传统监管机制已然受到挑战,当前很多新产品游离在传统监管之外、新型犯罪层出不穷、老人无法适应新经济、技术掌握者不当竞争等现象极为突出。

  与此伴生的还包括个人和企业隐私泄露问题。议案称,个人和企业在交易和服务过程中,其交易行为中产生大量关联数据,这些数据主要由数字经济平台企业进行采集、存储、分析和发布,个人和企业信息在交易完成后,依然活跃在各类商业活动中,不可避免地给相关企业和个人带来信息泄露风险。

  代表们进一步提出,当前很多部门、企业、团体和个人都有着海量的数据,但这些数据的共享和整合不够,存在各自为政现象,出现了想用的数据用不了,想共享的数据没有途径共享。“这不可避免地出现信息孤岛,同时由于数据的不透明,数据的随意采集和滥用现象突出。”

  与此同时,近年来不少地方推出城市大脑、“互联网+政务”、智能交通、智慧养老等云平台或移动应用,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社会治理效率。但也不可避免地出现社会治理的死角和盲点。此外,数字经济法律法规不健全。

  鉴于此,14位人大代表认为,为保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出台上海市数字经济安全条例,以规范数字经济行为。具体建议如下:

  (一)界定数字经济不安全行为。明确界定数字经济不安全行为定义、方式和范围。

  (二)明确数字经济安全主体职责。各级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企业、团体和个人都是数字安全的参与者和责任方,需要明确各参与方在数字经济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明确数字经济行为监督管理。明确数字经济行为的监督、管理,包括日常数字安全行为监控、处置等,以及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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