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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自曝一天带货2亿净赚400万,是不是吹牛都得“上税”

网红自曝一天带货2亿净赚400万,是不是吹牛都得“上税”
2022年08月06日 07:37 新浪网 作者 澎湃新闻

   文| 令狐卿

  编辑| 徐媛

  近日,网红主播“彩虹夫妇”自称一场全天候带货直播总共卖出2.3亿元,抛开所有开支,大概挣了400多万元。8月4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了解到,税务稽查部门已接到实名举报,针对该企业“彩彩就是虹”及其法定代表人孙彩虹纳税情况,成都市税务局已介入调查。

  根据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公开言论作为查税依据,成都税务机关调查网红主播孙彩虹的带货及税务状况,不是盲动,是合乎税法的行为。这一点是没有疑问的,而且,这种介入非常及时,不管结果如何,对谁都好。

  如果调查最后证实“一天挣400万元”是说谎,是网红搞的营销炒作,可以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因为她可能涉及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这对她而言也是一次风险警示;如果调查下来,发现她真的挣了这么多,那只要企业依法纳税就好,也等于是一次“争做合格纳税人”的宣传,推广依法纳税观念。

  但值得注意的动向是,孙彩虹已经删除了炫富的视频,显然感受到逼近自己的查税风暴。这个举动确实叫人起疑,如果履行了合法纳税义务,本可以理直气壮地讲出来,不该有删除视频的畏怯动作。

  在成都调查这个本地网红之前,全国范围内的网红带货主播都已经受了一次普遍的“纳税义务教育”。包括薇娅在内的众多头部主播,被税务稽查发现有偷税漏税行为,其中薇娅因偷逃税行为被追缴并处罚款13.41亿元,震慑作用相当明显。带货网红、一般主播都应该接受到了税务部门发出的强烈信号。

  在前有当红主播遭到天价罚单的背景下,在行业纳税情况被税务机关纳入监控,全民对此有清晰认知、“吹牛也会上税”的环境下,孙彩虹仍在直播中宣扬自己挣大钱的最高记录,其迫切的炫耀之心实在违背潮流。

  但从网红主播的营销逻辑来说,这种看似自投罗网的炫耀又有它的合理性。为了保持自己的头部主播地位,保持“带货王”称号,“彩彩就是虹”们不能低调,靠炫耀自己的成就来聚拢受众是他们的套路,停不下来。

  “彩虹夫妇”主播拥有936.6万粉丝,已绑定“彩彩就是虹”企业店。据直播电商数字营销服务平台数据显示,“彩虹夫妇”粉丝量和带货水平均属于头部达人,8月3日以7502万直播销售额在达人带货榜中排第一,销售额是第二名的三倍多。

  从数据来看,成都这对网红夫妇的带货量惊人,但与2.3亿元的“口头宣称”有很大距离,这也为网民坐实“她撒谎”的推断提供了统计依据。那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果最后调查“彩虹夫妇”没赚到那个400万,直播视频纯属胡扯,可尽到了纳税义务,那认定其为虚假宣传、并据此罚款是合法的吗?

  去年10月,有人向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某公司老板陈某在抖音上宣传公司一天盈利1.5亿,要求查处。经过市场监管局调查,陈某为公司股东,涉案抖音视频为宣传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最终,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公司作出罚款20万的行政处罚。

  陈某一句“开一场会收了1.5亿”,为公司招致20万元罚款。

  微商“一天盈利1.5亿”这种宣传,一般人是很难让人相信,估计都认为是真吹牛,但最后还是按照“虚假宣传”的定性开出罚单;相比这一案例,像网红孙彩虹这样,“一天净赚400万”似乎更有迷惑性,按照人们对头部带货主播的认知,很可能认为是真的,也就是说它真的会误导消费者,让人误以为孙彩虹很厉害——如此一来,利用虚假宣传获取优势,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事实就很难被推翻。

  总之,考虑到直播带货的营销逻辑,结合删视频等反常动作,“一天净赚400万”、公司尽到纳税义务、孙彩虹个人没有偷逃税,很像是不可能三角。当然,一切要以税务机关的调查结论为准,但“吹牛也要上税”这句俗话,在微商界乃至网红直播带货行业只怕已经是共识,无视它的人将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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