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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干部家属随调政策和流程,收藏!

转业干部家属随调政策和流程,收藏!
2021年04月13日 21:19 新浪网 作者 一号哨位
图|曹峰

  昨天,后台收到一位战友留言,希望就转业干部家属随调政策做一期解答。

  今天,我们就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调随迁政策在宏观层面上说一说。

  何为随调和随迁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

  法律所规定的随调是指——

  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其有正式工作(有行政、事业编制等)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属可以随同退役军人调至安置地,由安置地重新安排工作。

  随迁是指——

  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确定不在部队驻地安置,其没有正式工作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属,可以随同退役军人迁移至安置地,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退役军人随调配偶原来是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并具有行政、事业等相应编制,符合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职务等级、从事的职业等因素,安排到相应的单位工作。

  如果退役军人随调随迁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且符合条件的,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协助其实现就业。

  随迁配偶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经济实体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还应当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并按照国家和安置地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减免税费。

  对安排到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制企业事业单位的随调配偶,应当给予3年的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各地区可根据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意愿,采取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费等措施,由本人自谋职业。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需要注意的是:

  ★退役军人在原部队驻地安置则不存在家属随调;

  ★随调家属纳入当年退役军人移交接受计划;

  ★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

  随调、随迁具体流程

  第一步,干部被批准转业复员后,应提前了解核实家属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岗位和工资档次,在转业复员干部审批报告表(或军队转改文职人员审批表)草表上,认真填写随调或随迁的意见。

  第二步,转业复员干部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应尽快对转业干部配偶子女随调随迁情况进行审核,并录入干部综合信息库完善转业库。

  第三步,符合随调条件的,由转业干部所在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机关向干部家属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调档函;工作人员持调档函到其配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提取档案。

  第四步,随调家属的档案随干部档案一起按程序逐级转递,由省军区转业办集中审核移交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进一步补充完善有关材料。

  第五步,随调家属的安置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安置。随调家属安置报到通知随同干部报到通知一起发出。

  如果只收到干部本人报到通知而没有家属报到通知,应通过单位干部部门逐级反映情况,由部队、转业部门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解决。

  第六步,转业复员干部家属持安置报到通知,回原所在单位办理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等转接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到安置单位报到;

  报到后,由安置单位协调为其建立社会保险账号,由本人持社保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书转移各种保险关系。

  第七步,待转业干部办理完各种手续,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后,家属持该部门出具的落户证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换领户口准予迁入证,回原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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