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14日,保山市累计收到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受理举报投诉14件,其中:隆阳5件、施甸5件(3件为重复投诉件),腾冲2件,昌宁2件。
为不折不扣的抓好交办投诉问题的办理工作,保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抽调骨干力量建立便捷高效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市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统筹协调、文稿材料、边督边改、责任追究、安保维稳、宣传报道、信息简报、后勤保障8个工作组,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信访举报投诉,收到交办件后立即按职责交办各相关责任单位,第一时间赴现场核实办理,按照“即接即办、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的要求,注重案件办理效率与办理质量有机结合,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好的成效抓好整改落实,全力保障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高质高效。
截止发稿时,已经受理的14件举报投诉件中已取缔关停“散乱污”企业1户、立案查处企业7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7件、正在开展调查核实3件,办结2件。
编审:李显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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