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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三部门明确防卫过当认定标准 杜绝“谁死伤谁有理”现象

【最新】三部门明确防卫过当认定标准 杜绝“谁死伤谁有理”现象
2020年09月03日 14:06 新浪网 作者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宜

  9月3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注重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矫正“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

  图片来源:中国法律网

  “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表示,要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姜启波说,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

  姜启波还提到,要注重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确保案件处理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准确把握界限,防止不当认定。对于以防卫为名行不法侵害之实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避免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对于虽具有防卫性质,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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